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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杭州市2016年教师教育科研成果评奖及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阅读次数:2386    发布时间:2016-04-28    发表人:管理员

 

区各学校(单位)、幼儿园:

根据《  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杭州市教师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审和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》(杭教办高师〔201677)、《关于做好2016年度杭州市教师教育科研课题项目结题和成果评优的补充通知》、《关于做好2016年度杭州市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立项的补充通知》等文件要求,请各学校(单位)积极组织发动,做好2016年杭州市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、评优以及申报工作,现将有

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结题

1.  2014年立项的第九届重点课题和2015年立项的第十届一般课题均须按时结题。如确因项目研究过程复杂或研究思路有重大调整而无法按期结题者,必须提交项目延期报告,并经市师干训中心审批通过后方可延期,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。未履行延期手续的项目均按逾期未结题处理,延期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(延期报告没有统一格式)。

2.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《杭州市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结题报告》(结题与评优附件1),打印一式二份报送区教育学院汇总,由区教育学院审核后送交市师干训中心。

3.  项目结题报告经市师干训中心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,发放结题证书。逾期未结题项目将予以通报,并取消该项目负责人近两年申报新项目资格。

二、成果申报

1.2014年第九届重点课题和2015年第十届一般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取得典型研究成果者,可申报第十届杭州市教师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。

2.典型研究成果原则上要求已公开发表或出版课题相关论文或著作;或已形成系列物化成果(如校本课程、论文集、案例集等),并经专家鉴定在实际推广应用中发挥积极作用,取得优良效果(如获奖证书、开课证明等)。

3.申报者须填写《杭州市教师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》(附件2),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,附上装订成册的佐证材料共一式二份(复印件)报送区教育学院汇总,无佐证材料不予受理。

4.区教育学院按照教师培训机构原则上不超过3项、中小学不超过1项的标准先行筛选,在表中签署“区教师培训机构意见”,由区教育学院统一送交市师干训中心。

三、课题立项

1.  课题性质。教师教育课题重在研究教师专业发展与培训、教育管理干部专业发展与培训、校本培训、培训机构能力建设等领域的问题。学科教学、课程改革、学生发展、学校管理等领域的选题不属于本系列课题,不予立项。

2.申报范围。选题在“十二五”期间教师教育课题已有研究的基础上,积极面对“十三五”期间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校长与教师专业发展、校本培训创新等领域提出的新要求,强化现状调查和对策研究,关注培训质量提升,探索分层分类个性化培训方法等领域,按照“有价值、有新意、有现实性、有可行性”的原则申报。

市师干训中心将参照往届立项目录,对所有新申报的课题进行筛查比对,并将低水平重复申报的课题剔除。同一选题不能在杭州市级教研、科研等专项课题中重复申报,否则取消立项资格。

3.申报对象。全区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和各中小学(幼儿园)校长、教师均可申报杭州市2016年教师教育科研课题;1个学校(单位)只能申报1项,教师培训机构适当增加。

4.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《杭州市2016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书》(立项申报附件1),在签署“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”并加盖公章后,一式二份提交区教育学院。

所有申报材料及汇总表(汇总表详见2016年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相关的附件3、附件4和第十届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结题和优秀成果申报相关的附件2)  中关于“负责人单位”必须写全称(以单位公章为准),由区教育学院根据各校申报情况及相关要求先期进行审核筛选,并在申报书中签署意见后按规定的数量指标(余杭区30项)提交市师干训中心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相关材料包括课题延期报告在2016年5月11、12日两天集中送交,送交地点:余杭教师教育学院1111办公室高建成老师,逾期不予受理。

2.联系人:蒋金花  86231732  18058709101

3.注意6个附件材料:

第十届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结题和优秀成果申报相关的4附件:

附件1:杭州市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结题报告

附件2:杭州市教师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

附件3:杭州市教师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

附件4:杭州市教师教育科研结题汇总表

2016年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相关的2个附件:

附近5:杭州市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书

附件6:杭州市2016年度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